法律分析:
合伙企业财产范围包括:
1、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