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应向当地工商部门提出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申请;
2、接到工商营业执照核发工商机关窗口申请便可;
3、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办理程序: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银行验资;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6、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9、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10、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