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能否约定管辖劳动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劳动争议的管辖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1)仲裁阶段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在诉讼阶段,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诉讼阶段,司法解释也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明确,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原则指引下,在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确定时,应遵循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专门规定。劳动争议案能否约定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