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应载明截止时间);
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
无犯罪记录需要开具出中文版(加章)后,携带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出公证书。这也是登船前办理中必须提交的文件之一。
有效期为自办理日期起1年。
要出国办理护照,或者进入事业单位及很多管制较为严格的外企时候都会需要个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一、出生公证要哪些材料
申请人办理出生公证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但出生地在我区的,应当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民、村委会、派出所或者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最近的免冠照片;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应提供代理人的有效委托书、身份证和户口簿;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出生证明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出生证明公证需要的材料需要分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没有出境的;二是已经出境的。没有出境的: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和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如:父母有死亡的要求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单位的保卫部门)。
(2)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如不能亲自来的需要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照片的数量=所需公证书+1。
2、已经出境的: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护照的复印件(带照片的一页;和带中文出境章的所有页次),和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如:父母有死亡的要求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单位的保卫部门)。需要有《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由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照片与本人相符的公证书,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的数量=所需公证书+1。
3、注意事项:
(1)本证明只限于申办出生公证。
(2)申请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二寸近期彩照;
办过公证的,带公证书来公证处办理。
(3)如委托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委托书。
(4)查找不到生父母,如被收养应提供养父母姓名及收养证;其他材料。
(5)本人填写无效,需由证明单位填写并盖章。
(6)请相应的部门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具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