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计税额按照所得金额来进行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shi]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de]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dei],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人股东对公司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的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应当由向个人股东分配和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企业在支付时扣缴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