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对于很多政府项目是需要进行招标投标的,为的就是防止行贿受贿的发生,所以使用招标投标制度是相对更加公平的。很多拥有经济实力的公司参与竞标,对于政府项目来说就越是好事,政府肯定不会拒绝。对于竞争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国家有有规定的,那招标代理费怎么计算?以下由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招标代理费怎么计算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计算),依此标准,可进行上下20%的浮动。
费率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办理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三、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重新招标吗
不一定的。
民法典规定,不能履行的合同是不是无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因不可力造成不能履行的,可以免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招标代理费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上文可以知道,招标的代理费是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合同自双方签订的时候就生效了,但是生活中的变故有很多,所以有的情形会导致合同会无法履行,合同无法履行的话除了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会失效,其他情形都是需要重新招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