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继父母也有抚养继子女的权利,但当父母要抚养时,抚养的权利是父母。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不同于一般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一般父母与子女有婚姻关系、教育关系,但没有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可以解除。由此得出结论,当父亲和继母或母亲与继父离婚时,父母和继母(父亲)都要求抚养子女,抚养权属于父母。离婚时继子女由谁抚养取决于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有当当事人之间存在依赖关系时,才有必要确定监护权的归属。如果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没有寄养关系,就没有必要争论谁应该抚养继子女。
一、离婚可以要求给付继子的抚养费吗
离婚不可以要求给付继子抚养费。只有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抚养关系时,继父母作为法律拟制的父母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才需要依法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继父母和生父母离婚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解除,所以继父母无需再负担继子女抚养费。
二、女人带着孩子结了婚离婚以后孩子归谁
(一)父母婚变是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前提条件但非解除条件。
父母再婚是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必要前提,但再婚父母离婚,却并不必然导致继子女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再婚时,再婚配偶系其子女继父母,双方之间的关系为姻亲关系,权利义务应遵从规定,即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该条在实践中扩大解释为:继父母有抚养未成年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子女的法定义务,继子女有赡养没有独立生活来源且无法独立生活的继父母的法定义务;存在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一方时,如双方没有意愿且没有抚养或赡养行为的,双方仅为没有法定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继父母子女双方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各自独立生活,互不依赖时,双方之间亦为单纯的姻亲关系。离婚后,没有法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姻亲关系状况消除,但已形成的拟制直系自亲型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
(二)履行抚养(或赡养)义务是形成拟制血亲的必要条件。
抚养教育是继父母子女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相关规定的基础。该条可理解为,履行了等同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方可形成拟制直系血亲。这种权利义务应当包括物质帮助、生活照顾和教育义务。司法实践中,法院判例一般以共同生活为标准,以不歧视或虐待为底线。一般认为,继父母应负担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教育费,以生父母的标准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和帮助,或继子女负担了继父母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用,并给予生活上照顾和帮助。
(三)持续一定时间的抚养或赡养是形成拟制血亲的另一必要条件。
共同居住同一屋檐下,被抚养人(被赡养)主要依赖继父(母)或继子(女),因继父母(或继子女)可能负担多种义务,可考虑以三年共同生活时间为形成抚养关系(赡养)最短期间,超过五年则确定形成不可逆转的拟制血亲关系,共同生活三至五年时,应着重参考当事人的意愿,并综合其他影响因素认定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一方仅从物质或生活照顾部分依赖另一方时,应延长最短形成拟制直系血亲时间为五年,超过八年宜认定已形成不可逆转的拟制血亲关系,居中其间由法官综合其他因素认定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低于最短时间的,一般不宜认定拟制血亲关系的,应当认定其抚养或赡养行为系基于维护夫妻感情或相互扶助的行为,离婚后生父母(或生子女)一方应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