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的,需要收费。执行费用在执行后,由法院向被执行人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