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协议是什么意思
用工协议的意思是指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用工协议包括如下内容:双方基本身份信息;劳动期限;试用期限;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和劳动保护;工作报酬;工作纪律、惩罚以及奖励;个人请假说明;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其它事项;签名以及生效日期。
二、什么情况可以签用工协议
下列情况可以签用工协议:
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
2.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
3.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在外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而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务关系。
4.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
5.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用工合同。
三、签用工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签用工协议需要注意:
1.在签订用工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不具有用工资格的用工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
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用工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
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用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