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不论第几次入伍,都要符合一般规定,年龄限制在24周岁前。特殊情况下, 战时根据需要,可能征召三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男性公民服现役。所以26周岁不可入伍。二次入伍,指的是退出现役、返回地方的退役士兵,再次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二次入伍的基本条件是:
(一)、退伍后被编入预备役或者民兵后,战时所在部队转入现役;战时国家动员适龄公民入伍。
(二)、和平时期退伍后因有专业技术可能再次被征召入伍。
(三)、在地方考取军校被录取的。
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再次入伍,优先安排到原服现役单位或者同类型岗位服现役;具备任军士条件的,可以直接招收为军士。二次入伍的条件和第一次一样,需要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政审,走访调查,役前训练,预定新兵,批准入伍等。年龄方面需要符合要求,如果是大学毕业生,则要求不超24周岁;如果是研究生则需要不超26周岁;如果是在校大学生则需要不超22周岁。
二次入伍回到部队有较多优势:
(一)适应能力会更强
(二)在部队目标会更加明确
(三)更适合留部队长期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第五十一条 战时根据需要,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决定征召三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男性公民服现役,可以决定延长公民服现役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