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分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和解除合同三个阶段。在订立合同的阶段中,可以又分为邀约、要约和承诺三个阶段。当事人缴纳定金是在订立合同的阶段中,而定金合同在成立后则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合同关系。因此,定金合同属于诺成合同的范畴。定金合同的诺成性质相对于普通的邀约或要约而言,虽然在交易还未完全确定前,但是当事人的交易意思已经确立,其实质上已经趋向于承诺阶段。既然当事人的交易意思已经确立,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使在定金缴纳以前也已经形成了诺约,所以定金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也需要在其应有的前提条件下才能生效。比如说,当事人的交易意思必须达成一致,同时需要有合同内容、缴纳定金等条件的确认。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后,定金合同才能真正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裂前,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