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电梯安装期间出现安全事故一般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负责,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有其他有过错的责任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可以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向该过错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