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要看你的起诉理由是不是合理,证据是不是充分,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是判决离婚的前提。在办理的案件中,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经法院已经认定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一般都会在第一次判决准予离婚。如果4次起诉法院都不判决离婚,可见当事人的起诉理由是不合理的,以及证据并不充分。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人证、物证、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情况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