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重庆市2020年度养老保险等三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不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819元/年(5819元/月)。
2.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按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为3282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按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为3282元。
3.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491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