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兰州市公交乘车IC卡优惠幅度的批复
兰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公交乘车IC卡优惠幅度的请示》(兰价费发[2006]534号)收悉。
为解决兰州市公交票价中存在的矛盾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促进兰州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交通服务,根据国家有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精神和听证会讨论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市提出的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普通卡(A卡)按原线路普票价格优惠25%调整为优惠15%,即由现行7.5折刷卡调整为8.5折刷卡。
二、成人卡(B卡)按原线路普票价格优惠35%调整为25%,即由现行6.5折刷卡调整为7.5折刷卡;优惠期可再延长至2007年8月31日。
三、C卡(学生卡)、D卡(老年卡和下岗失业卡)不做调整,维持原优惠幅度。
四、“两节”将近,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妥善安排政府调价措施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发改电[2006]422号)“严格控制‘两节’期间出台调价项目”的规定精神,调整公交乘车IC卡优惠幅度以及B卡优惠期结束合并于A卡的具体执行时间由你局慎重择机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