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外部监督分别有国家司法机关监督、社会团体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公民监督。内部监督是行政机关内部系统对其的监督。
二、司法机关的监督的范围是怎样的
检察院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实行监督的范围是:法纪检查;经济检查;侦查监督。
审判机关监督的方式和种类有:通过宪法诉讼进行的监督;通过行政诉讼进行的监督;通过国家赔偿诉讼进行的监督;通过刑事诉讼进行的监督。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其他有关人员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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