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起诉状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写:
1、提出离婚一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夫妻另一方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请求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离婚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第一次离婚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的,原告应当提供新的离婚证据。
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结合第一次起诉离婚情况,起诉状中需要将第一次起诉的情况进行描述,然后第一次起诉离婚后至第二次起诉时,期间发生的新情况进行补充,共同组成二次起诉离婚起诉状的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