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污秽物品的取证方式:
1、现场检查是对犯罪嫌疑人传播淫秽物品的现场进行检查登记;
2、询问记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犯罪活动;
3、对易丢失的淫秽物品证据,先登记保存;
4、拍照,录音,录像;
5、抽样取证;
6、鉴定;
7、复印,抄录。
传播淫秽物品:这里的传播是指播放、放映、出租、出借、承运、邮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