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离婚、抚养子女、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时可以携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民政局办理,费用仅为9.9元。如果夫妻双方未能达成离婚协议,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离婚涉及财产分割的,价钱基本在20万元以下的,法院将收取240元至300元不等的费用。如果是20万元以上的离婚案件可以按照千分之五的标准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