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市区户籍儿童。
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包括:
(1)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杭州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
(2)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
(3)在杭州市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儿童。
3、符合杭州市小学入学政策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具体指持有杭州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