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立案之后可以撤销。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中发现该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如果已经立案,应该撤销案件,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还应该将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和情况告知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该法第八十六条还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