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条件有:
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
2、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
3、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4、违反法定形式;
5、合同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