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房产证名字的那个人配合你写变更同意书或者你有证据证明确实名字写错了,房管局就会为你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房产证名字写错的材料。
二、提起民事诉讼
不排除房产证上名字的人利用法律漏洞,将本不属于自己的房子处分。权利人收集证据又需要一段时间,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权利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该房产的所有权是属于自己的。
三、提起行政诉讼
房产证名字写错了很多时候是由于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没有尽到审慎的义务,违反了程序导致了不动产登记的名字和真实的权利人的名字不一致的情形出现。这种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只能对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且作出撤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判决,如果想要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还需要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十四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正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房屋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需要更正房屋权属证书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登记簿记载无误的,应当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