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找父母协商,尽量和父母商量,表明双方是真心相爱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父母能够将户口本拿出来。
2、如果父母实在不同意,而男女双方又真心相爱一定要结婚。那就只能带着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找工作人员打印一份户口本复印件。然后在一个月(户口本复印件有效期只有一个月)内带着复印件和自己心爱的人结婚登记。特别要注意的是打印出来的户口本复印件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的章和户籍民警的章。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