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原告不出庭视为撤诉,被告不出庭缺席审判。离婚案件涉及的是身份关系,它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存废,因此,解除还是维持这种身份关系,应当十分慎重,必须由当事人本人表达意见。即使委托了代理人,本人也需要到庭。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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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_x000D_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_x000D_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诉讼代理_x000D_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_x000D_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_x000D_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