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公积金交2个月能否提取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规定,可以分三种情况:
1、可随时提取: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及非本市户口职工调离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国或者处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不受时间限制,这几种情况都是可以随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2、两年后提取: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没有找到新工作的,两年后也是可以提取的。
3、一年内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或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要在这些事情发生的一年内进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