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的审查和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第七,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第八,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
第九,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第十,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