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户口本在哪里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本丢失补办的手续有:挂失并提交申请、民警核实、打印新的户口本。一旦居民的户口本丢失或被盗,应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挂失并提交申请。即使你不知道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户籍民警也会在第一时间给出最正确的答案,从而免去不必要的麻烦。当然,不能前往派出所补办户口本的,可委托本户成年人员前去办理。
二、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
1、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2、补领书面申请
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户口簿使用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户口本作为公民的在办理相关行政事务时需要出具的法定性文件,在办理后应当妥善保管,避免出现丢失或者损坏的情况。如果出现了上述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申请挂失并补办。在提交了个人及户口本上相关人员的信息后,可以在公安机关的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新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第二条
(二)凡办理下列需经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受理并填写《办理户口责任书》;对证明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向申请人予以说明并当场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
1、公民变更姓名、民族,更正出生日期;
2、国内公民收养子女落户登记;
3、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含农转非)落户;
4、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5、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异地落户;
6、其他依照规定需要上报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审核、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