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家庭主妇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而言,法官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离婚后双方的居住环境、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时间较长、父母双方的道德品质、对子女的责任心等。所以,女方作为家庭主妇没有工作是法官会考虑的一个条件之一,如果法官综合考虑各种条件之后觉得女方没有工作也依然比男方更适合抚养孩子,那么会将孩子判给女方,由男方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_x000D_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_x000D_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_x000D_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