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
1、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购买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因此,人们购买的房屋如果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过户肯定遭拒。如果办理不了过户手续,那买方也无法落户,这些都是购房者要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农民房怎样买卖才有效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法律咨询:
网友:农村房屋买卖的流程?
律师: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是什么?
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1、身份性:只有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身份,才有权利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2、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可无偿取得。
3、有限性: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4、无使用期限限制:在理论上,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取得,使用权人可一直使用下去。但是,如果宅基地使用权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村民可通过重新分配获得宅基地。
我国虽然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但农村村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可自由处分。根据房地一体的规则,尽管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可以转让,但它可以随着房屋一同转让。如果村民自愿将其房屋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村民,由于双方的身份同一,可以认定这种转让行为有效。
如果村民将其房屋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城镇居民,由于双方身份不具有同一性,而且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城镇居民不得享有,因此,一旦城镇居民购买农民的宅基地房屋,就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所以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
所以身为城镇居民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权使用农村宅基地,如果产生房屋买卖行为实际上违反了以上土地管理规章关于宅基地使用的主体只能是农村村民的规定,属无效行为,侵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