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后选择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城市,进入该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
2、进入企业公示信息填报,选择“新用户注册”,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个体”,个体注册填表即可。
3、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设置密码,登录需要填手机号接收验证码。
4、登录后选择要报的年份,填写基本信息,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开”,填写完毕后保存并下一步。
5、在出资情况添加“股东出资时间”,点击“保存和下一步”,按要求填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6、保存下一步,如果不对外提供担保信息,选择保存,按要求填写“建党信息”,点击预览并公示,需要打印则选择预览打印。
7、提交“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年检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七条 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