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哪里申请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到办案机关相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窗口,或控告申诉窗口递交申请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可向驻所检察人员递交申请(二)需要提交的材料1.需提前准备好的相关材料(1)《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需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3)与被申请人的关系证明资料近亲属: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或结婚证等;辩护人:律所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刑事授权委托书等;(4)其他申请证明材料:如,病历本、出生证明、谅解书、赔偿收据等。2.在窗口登记,或填写相 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多久能放人的法律问题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多久能放人羁押必要性审查主要指的是对于那些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看需不需要进行继续羁押。
如果不需要再进行羁押的话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相关的办案机关释放或者改变对于被告的监督活动。
一般这种案件是案件的办案机关所对应的人民检察院进行统一办理,然后一些侦查监督或者检查技术等部门会进行相应的配合。
一般如果人民检察院发现该案件证据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或者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存在犯罪事实的,或者继续羁押嫌疑人的话,可能羁押的时间反而超过了可能判处的期限。
这些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的建议。
还有一些情况,比如一些正在哺乳期的妇女、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的、未成年人或者75周岁以上的人等,如果他们具有悔罪的表现,即使考虑释放以后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多大危害。
那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改变羁押方式的建议。
除了人民法院发现这些情况进行建议之外,犯罪嫌疑人或者近亲、辩护人等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的必要性检查。
但是申请的时候一定要说明不需要再继续羁押的理由,然后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根据被告的悔罪表现、犯罪事实等进行综合审查,考虑释放以后会不会再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会综合评价有没有必要进行继续羁押。
如果通过审核的话,就会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的建议。
但是要注意综合不再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法律依据、具体理由等,相关机关应该积极配合在十天之内进行处理,然后将最后的处理情况通知人民
应该申请取保候审还是羁押必要性审查
1、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前,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应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至法院受理案件前,既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也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3、法院受理案件后,既可以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羁押必要性审查要几天
按流程应由检察院受理,驻看守所检查室办理,一般5个工作日内,案件复杂的可再延长五个工作日。1、当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交由案件承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2、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刑事案件逮捕后放票的唯一希望,不过成功率很低很低,至少比37内放票的可能性低百倍不止,除非案件有新的重大变化,一般检察院很难批准的,简单的说,37天内放票只需要公安机关承办签字即可,羁押必要性审查放票则需要检察院检察长和公安机关承办领导共同确认才可。3、羁押: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羁押必要性审查要多久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一般是五天,在十日内日作出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十个工作日以内决定是否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
羁押必要性审查当天能放人吗
羁押必要性审查当天不能放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所以,羁押必要性审查要经过一定期限才能决定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