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建设单位负责人是项目负责人吗
建设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是两个职责不同的角色。
建设单位是指在建设工程中拥有决策权、财务支配权和管理权的单位,主要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策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事项。建设单位负责人一般是建设单位的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和管理该建设项目。
而项目负责人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工程建设过程全过程实施有效全面的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人,是建设项目的管理者,负责协调和监督工程建设中各个环节的协调推进。
因此,建设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两者之间的职责和职能是不同的,在建设项目中都有其独特的地位和作用。
二、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