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残疾军人证不是终身的,残疾军人证“有效期”栏,发证时年龄在16至25周岁的填写10年;26至45周岁的填写20年;46周岁以上的填写长期;未满16周岁的填写5年。到期之后需要换发新证。换发新证后内容发生变化,需将变更内容在变更栏内填写。其中,残疾军人跨批准机关迁移(如军队到地方,跨省调动),以及残疾性质、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需在变更栏中填写有关变更内容。
【法律依据】:
《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伤残证件的发放种类:
(一)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二)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三)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公务员证》;
(四)其他人员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第十三条 伤残证件由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制作。证件的有效期:15周岁以下为5年,16-25周岁为10年,26-45周岁为20年,46周岁以上为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