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小型车辆(2.5吨以下货车,15座以下客车)在城区道路内被拖走的,收取标准是每次200元,在市区外公路上则执行空车2元/公里,重车5元/公里的标准,但基价起点为200元。
2、中型车(2.6-7吨货车,16-40座客车)城区道路上每次3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3元/公里,重车10元/公里,但基价起价300元。
3、大型车(7.1-14吨货车,41-60座客车)城区内收费标准为4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4元/公里,重车15元/公里,基价起价350元。
4、特大型车(14.1吨货车,61座以上客车)城区内400元/次,公路上则执行空车4元/公里,重车20元/公里,基价起价为400元。
5、三轮机动车和两轮摩托车在城区道路上拖车每次分别收取100元和30元,在公路上发生事故拖车时执行基价起价分别为100元和3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