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企业注销将来拆迁没有影响。企业在拆迁时主要会补偿房屋的价值、因为征收房屋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为征收房屋所造成的停业停产的损失赔偿。因此只要企业及其厂房的设备还在,在拆迁的时候都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企业是属于商业用房,如果想要按照商业用房的价值进行补偿,就必须要证明其的商业属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