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要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未成年人作为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必须是因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才能作为原告。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未成年人时,必须指明是谁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是谁与自己发生了争议,并指出被告的住址、工作单位等等。否则,人民不予受理。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即未成年人作为原告时,必须说明的目的和要求,是请求赔偿损失,还是要求继承遗产等等。同时还要提出请求所根据的事实(法律事实和证据事实)及理由。
(4)必须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即未成年人的案件必须是属于人民主管范围内的案件,而不是属于其他机关,如公安机关、其他国家主管的案件。同时,该案件还必须是由接受的这个人民管辖。否则,人民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