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扫描件合同可靠还是电子合同可靠
在法律上,扫描件合同和电子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形式,其效力和书面合同是一样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从实际操作上来看,扫描件合同和电子合同需要解决可信度的问题。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无篡改性、签署身份的可证明性等。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涉及到合同签署双方的身份验证和合同的真实性验证是非常重要的。
扫描件合同需要验证原件的真实存在性,避免篡改和冒名。电子合同需要采用有效的电子签名或者时间戳技术,确保签署人真实身份的可验证性和合同真实性的可声明性。
虽然扫描件合同和电子合同的形式看似更加便捷和高效,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谨防合同的篡改和盗窃,需要考虑技术手段的部署和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相对于传统的纸质合同,电子合同和扫描件合同需要借助于网络、设备等技术手段,安全往往更难保障。因此,在签署扫描件合同或电子合同时,需要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真实、保密,熟知条款和风险,并适时与对方沟通确认。
最终,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的合同形式,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来选择,保证合同形式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