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客观来说,已经不能要回了。实体上:无偿赠与已经生效,而财物也已经交付了,所以合法的物权已经设立。而程序上:诉讼中一般的诉求都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据你所说,证据不存在。所以法院也不可能支持你的诉求。但是如果对方有些许的良心和道德,也许对方会主动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