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即是原告对于自己主张离婚的事实的证明材料。需要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确已破裂等证据,具体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双方经济状况、财产清单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时,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