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与劳动者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_x000D_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_x000D_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_x000D_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