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长沙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职工工资收入的上限,也称为“缴费上限”或“缴费基数上限”。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条例》规定,长沙市缴费基数标准为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但不得超过全国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以2021年为例,长沙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55元,因此缴费基数上限为24,165元。同时,全国社会平均工资为9,639元,所以实际缴费基数上限为28,917元。也就是说,职工和企业在缴纳养老保险时,只需要按照自己的工资收入和缴费比例计算,但最终缴费金额不能超过这个缴费基数上限。对于职工和企业来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均为8%。其中,职工的8%由企业代扣代缴,企业自身也需要缴纳8%作为匹配资金。同时,对于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当地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暂时减免部分缴费金额。
【法律依据】:
《湖南省社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但不得超过全国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