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榜题名是人生最大喜事。大家可能读过《范进中举》的文章,中了举人都会让人惊喜若狂,中了更高一级的进士,就更不用说了。
在明朝,科举考试三年一次,称一科。乡试——全省统考时中举,就有资格到首都参加会试,最后录取大约三百人左右。
根据考试成绩,这些进士被分为三甲。
一甲三人:状元、榜眼、探花。
二甲一般在一百人以内。
三甲二百人左右。
中了进士就由吏部分配做官了。
做官分京官和地方官。
一甲进士,按照惯例,直接进翰林院授官职——修撰、编修,这属于“史官”,也就是编史修志之类的文字工作。
二甲进士,分到中央各部当主事,或分到地方做知州。
主事,大体上相当于现在各部的处长;知州,相当于现在的副地级市市委书记兼市长兼法院院长。
主事、知州,级别上属于六品官,高于县处级的七品。
三甲进士,分到中央机关的做评事、中书、行人;分到地方的做推官、知县。
评事,是司法机关大理寺的法官;中书全称中书舍人,是内阁的秘书,相当于现在的中办国办秘书局处级调研员;行人,主要是到各地册封、传达圣旨;推官是知府的司法助理,可以理解为中级法院常务副院长;知县就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兼法院院长。所有这些官职,都是七品。
可见,明朝中进士后,分配做什么级别的官,惟一标准是考试成绩,具体说是通过考试取得的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