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疫情期间,暂停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服务,但可以通过线上处理交通违法。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疫情情况和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暂停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服务。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广大驾驶人可以通过网上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确实需要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的,请关注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窗口服务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