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了结婚证还能改名字吗
领完结婚证可以改名字。
(一)已经年满16岁的,所需要资料,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有工作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或者不用);
(二)准备好自己已经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姓别是不允许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员以前是跟母亲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亲姓,跟父亲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亲姓;
(三)在工作时间到自己户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中心申请办理,跟户籍科的人员说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后就把相关资料给他们;
(四)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
二、改名字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二)受理申请: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三)审批申请:由县级以上(含)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四)反馈结果:审批机关应当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五)打印表簿:审批通过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收缴其原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三、补办结婚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补办结婚证上的日期
结婚证重新补办之后,其上的领证日期不再是当初领证日子了,而是现如今的如日子,不过这段婚姻的起效时间还是从当初领证日期开始算起。
(二)补办可以只去一人
补办结婚证是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早已缔结的基础上,因而一方证件丢失,就可以只去一方进行结婚证的补办工作。另外,找人代理补办也是可以的,不过要写一份委托书,其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当初领证日期和领证地点、目前婚姻状况、委托原因、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