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员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的,首先要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者就是,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都设有劳动监察,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通过办事大厅或网站都可以获取,个人对企业不满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其他方式:市长热线体新闻热线等等。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