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起诉地怎么规定
合同纠纷起诉地的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向两个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经济纠纷起诉地
合同纠纷通常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
买卖合同纠纷仲裁地怎么规定
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但是,要想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合同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并明确约定清楚仲裁机构,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前后争议各方达成申请仲裁方式解决的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必须明确,否则没有约定仲裁方式解决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应向法院起诉。
合同纠纷能否在合同签约地起诉
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签约地起诉,但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除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地置换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土地置换合同纠纷: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