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纠纷不找民政,应找人民政府、仲裁机构或辖区法院。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_x000D_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_x000D_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_x000D_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_x000D_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