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的效力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实现反担保合同的条件如下: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当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债务人才能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依法需要登记或者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移交占有手续;
5、需要原担保的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的实际情况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因承担担保责任而获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6、债务人未能偿还担保人因担保责任而遭受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