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借钱时留有借款的相关证据,可以持有效的借钱凭证等,到欠款人或借钱当地的法院起诉。假定借钱合同商定了管辖法院的,可以到商定的法院告状。若仍然不还还可以要求采取强制措施,保全对方财产。如果没有相关证据,可以提起不当得利之诉,向法院举证证明对方构成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